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多渠道培养适应新时代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出发点,全面推进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0〕24号)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工作3年以上(201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二、申请全国统考程序
(一)网上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者请务于2020年7月31日前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点击“申请人登陆”(页面左下角)进入登录注册页面进行注册,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硕士学位证书用,务必按要求上传)、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注册、电子照片上传、基本信息录入及提交学位申请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录入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及资格审查。未能按要求完成信息注册者将无法参加2020年同等学力考试。已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及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重复进行,可直接进行全国统考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8月1日至8月6日
2、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主教学楼二层西头4教室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A.申请硕士学术学位考生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
(1)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正在接受规培的相关证明(规培基地开具、证明中须包含规培专业),申请人所申请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一致。
(三)全国统考安排
报考我校并参加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并完成资格审核后的在册学员。
1、报名流程
(1)8月10日至8月25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2)8月31日前,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3)10月26日至11月1日,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考试时间
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为2020年11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外国语水平考试 ;下午:14:30--17: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三、申请学位程序
(一)学位课程考核
通过全国组织的统考合格者,可根据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设置进行自学(依据相关文件要求,不再举办课程进修班),我校将对所设置的学位课程进行考核,考核时间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二)学位论文
通过国家统考及课程考核合格的学位申请者,可进行资格认定并双向选择导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课题中期考核、论文撰写、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
(三)临床能力考核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四)学位授予
1、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术学位。
2、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申请人申请学位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四、培养年限
一般为三至六年。申请人自资格认定之日起,必须在六年内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此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缴费与退费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号)文件精神,每学年每生收取学费10000元,基本学制三学年,共计30000元,通过全国统考后资格认定时一次性缴清。因故中途退学者,退费金额为自退学申请之日至基本学制末按学月计算的学费合计费用。
特别提醒:
1、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2、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需控制人流量,请需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牢记接龙序号,后续将以此作为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安排依据。本人具体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3、已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及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重复进行,可直接进行全国统考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
0311-86266765
13722786728(王老师)
0311-86265704
19833139209(武老师)